109學年度第二 學期 各類補助相關說明
08
Mar
2021
109學年度第二 學期 各類補助相關說明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 各類補助相關說明
109-2中低收入戶家庭幼童托教補助
補助標準說明:
一、 補助對象: 104年9月2日起至107年9月1日出生(中、小、幼幼班)且實際就讀本市符合補助要件幼兒園者之幼兒。
二、 補助條件: 本補助案所認定之證明文件為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資格認定核准證明書。
三、 申請限制:不得與低收入戶兒童托育津貼、特殊境遇婦女子女托育津貼、教育部核發身心障礙兒童教育補助費或原民會之原住民幼童托教補助等重複請領。
四、 補助金額:每學期新台幣6,000元。
五、 有符合請領資格的幼兒(無論戶籍在何處)請於3月12之前主動向學校領取申請表。
109-2身心障礙幼兒學前教育補助
補助標準說明:
1. 補助對象 : 2足歲以上未滿五足歲幼兒
2. 補助條件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或醫學診斷評估資料)
3. 補助金額 : 每學期補助7500元
4. 符合請領資格的幼兒,請3/12之前主動向園方提出申請需求,
以方便學校檢附相關資料送。
109-2原住民補助
補助標準說明:
1. 補助對象:滿3歲~未滿5歲原住民幼兒,就讀本市已立案之公私立幼兒園者.
2. 補助金額:每學期1萬元。
3. 符合請領資格的幼兒,請3/12主動向園方提出申請需求,
以方便學校檢附相關資料送件申請。